一、专业名称:数字媒体艺术设计
二、专业代码:350103
三、学制:四年
四、授予学位:艺术学学士学位
五、专业特色: 本专业为适应科技发展、技术进步对行业生产、建设、管理、服务等领域带来新变化,顺应数字创意行业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发展的新趋势,对接新产业、新业态、新模式下数字媒体内容创意、设计、制作等岗位的新要求,不断满足数字创意行业高质量发展对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需求,推动职业教育专业省级和数字化改造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遵循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,紧密契合山西文化旅游产业数字化转型战略,助力本地文化与旅游资源的数字活化与创新传播,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六、专业优势:紧扣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与山西区域产业需求,打造 “文物数字化展陈设计” 特色方向,差异化发展优势显著;二是体系完善,构建 “技术 + 艺术 + 文化” 三维融合培养模式,衔接中职、高职、本科贯通培养,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律;三是资源优质,依托省级重点专科专业基础,实训条件、师资队伍、校企合作资源成熟,专业建设起点高;四是产教融合深入,与行业企业共建实训基地、联合开发课程,实现教学内容与产业需求、教学过程与生产流程无缝对接;五是专业群协同,与校内文物保护与修复、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形成协同发展格局,构建全产业链服务能力。
七、专业前景:本专业紧扣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与山西省文旅产业数字化转型需求,依托山西文物资源与数字创意产业发展优势,聚焦影视创作、动画设计、文物数字化展陈三大方向,人才缺口持续扩大。行业对兼具艺术创意、数字技术与文化素养的复合型高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,毕业生就业面广、发展空间大,可快速成长为数字内容创作、文旅数字化、虚拟交互领域的技术骨干与项目管理者,职业晋升路径清晰,薪资与社会认可度高。
八、职业面向:面向文化艺术、互联网、数字内容服务行业,核心岗位包括: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师、三维动画师、影视后期制作师、虚拟现实(VR/AR)工程师、交互设计师、全媒体运营师、文物数字化工程师、虚拟展陈设计师等,可就职于影视动画、数字文旅、文博单位、文创科技、新媒体传媒等企业与机构。
九、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具备良好人文素养、职业道德与工匠精神,掌握数字媒体艺术系统理论与前沿技术技能,熟悉山西文化遗产与文旅特色,能从事三维动画、影视制作、虚拟现实、交互设计、数字文创、文物数字化展陈等工作,兼具创意设计、技术实现与项目实践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。
十、主要课程:造型与色彩基础、设计构成、数字图像处理、数字媒体艺术概论、设计基础、AIGC应用、视听语言、摄影摄像、视频编辑、动画原理、三维软件应用基础、三维角色建模、三维绑定与动画、三维场景建模、虚拟引擎技术、文物保护与鉴赏、文物展陈策划、交互设计原理、UI界面设计、交互产品设计、视频特效制作、音乐音效制作、AI协同剧本创作、新媒体产品设计与制作、新媒体推广与运用。
十一、实习实训: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实训、文旅短剧创作实训、融媒体制作发布实训、认识实习、岗位实习、专业采风、设计考察、毕业设计等。
十二、职业类证书:界面设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、数字影视特效制作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、数字影像处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、动画制作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、游戏美术设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。
十三、接续专业:
1.升学接续专业
研究生:数字媒体艺术、新媒体艺术、视觉传达设计、艺术设计学、广播电视编导等
2.职业资格/岗位接续
可考取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:数字影视特效制作证书、数字影像处理证书、界面设计证书、动画制作证书、虚拟现实应用设计与制作证书、全媒体运营师证书
接续岗位(直接对口就业):影视后期制作师、UI/UX交互设计师、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师、虚拟展陈设计师、全媒体运营师、新媒体内容创作者、数字文创设计师、虚拟现实/AR工程师。